日前,记者从市营商环境局获悉,为建立健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责任体系,构建差异化、精准化信用监管模式,市营商局按照省市场主体公共信用评价体系,开发建立了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模型,以行政处罚、红黑名单、公共事业缴费及信用承诺等21类数据作为评价指标,对全市26万市场主体公共信用状况进行自动周动态评分。
评价结果按风险分为A、B、C、D、E五个信用等级,其中诚信守法类市场主体包括A级和B级,全市B级以上市场主体占比超过97%,C级为轻微失信、D级为一般失信、E级为严重失信,评价结果将通过大庆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至相关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实现按需共享,为差异化监管、金融信贷、招标投标和商务合作等活动提供参考依据。
市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差异化监管是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最鲜明的特点。就是根据企业信用状况,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对于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为A的市场主体,在“信易贷”工作中向金融机构重点推介,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责任人纳入“信易+”等便民守信激励政策和措施的适用对象。对信用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而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在专项整治时列为重点整治对象,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中,限制适用告知承诺等便利措施,依法依规实行严格监管,从而做到“让守信者降成本,让失信者付代价”。
下一步,市营商局将召集评价为“轻微失信”“一般失信”“严重失信”的相关企业负责人,组织开展警示提示性约谈和专题培训,引导其重视信用管理,明确改进方向、优化信用状况。同时,继续推动创新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在政府采购、专项资金申报、评奖评优及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中的应用,进一步发挥信用管理在创新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效能方面的基础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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